在我国的政策实践中,农村留守儿童被国务院界定为“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”。按照联合国儿基会和国家统计局等机构联合公布的数据,截止到2020年底,我国0-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维持在四千万左右,并以四川、河南、广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南、贵州、广东八个省份的分布最为集中。同时,与世界各国的留守问题类似,由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往往也因亲子分离而呈现出更脆弱 ...